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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濮阳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1-14作者: 浏览量:

院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濮阳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濮组〔2007〕53号)要求,现将学院开展选拔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公开公平、民主公正。公开选拔范围、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广泛推荐,逐级筛选,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突出重点、面向一线。主要从长期坚守在教学、科研等一线岗位上的优秀人才中选拔。

(三)注重实绩、优中选优。以品德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全方位评价专业学术水平,确保把素质高、能力强、贡献大、口碑好的优秀人才评选出来。

二、选拔条件

1.参选人员应具备《濮阳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附件3)、《濮阳市优秀中青年人才选拔管理培养办法(试行)》(附件4)规定的相应条件。参选人员不可同时申报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两类荣誉。

2.在学院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主且贡献特别突出的从严掌握。濮阳市第十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列入选拔对象。

3.近两年来,凡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等相当及以上层次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评为市优秀专家一次;凡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相当及以上层次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评为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一次。符合条件人员按有关程序进行申报并确定。已享受配套奖励的,只授予荣誉称号,不再重复享受人才津贴。

请学院各部门充分认识评选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广泛发动,确保通知到每位教职工,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11月14日至11月16日)。符合选拔条件人员向学院党委组织部申报,填写并提交《濮阳市第十二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附件1)或《濮阳市第三批优秀中青年人才申报表》(附件2),获得的主要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材料清单1份。申报表及材料清单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41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py6079@163.com

(二)业绩公示(11月17日至11月19日)。学院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选的参评资格、相关成果、工作业绩、廉洁表现进行审核,并通过学院公告公示栏或官方网站等渠道将个人申报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三)单位推荐(11月20日至11月30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测评;组织部门、专家进行初评。参选人员逐人展示个人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和社会认可度等方面情况,由评委打分和投票,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初评人选顺序。学院党委依据专业技术技术成果及打分情况,参考民主测评票数,集体研究确定建议人选,并报送参选材料。

(四)组织考察(12月4日至12月8日)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建议人选的品德修养、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建议。优秀中青年人才建议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凡存在弄虚作假、违反选拔程序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

(五)专家评审(12月11日至12月15日)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我市各行业专家人才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考察人选进行评议,提出评审意见。

(七)研究并公示。评审意见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后,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对确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八)命名表彰。经公示无异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优秀中青年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濮阳市第十二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

2.濮阳市第三批优秀中青年人才申报表

3.《濮阳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4.《濮阳市优秀中青年人才选拔管理培养办法(试行)》

中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1月14日